報名期間:2026/03/27(五) ~ 2026/03/31(二) 12:00
活動期間:2026/04/02(四) ~ 2026/06/30(二) 23:59

創作者名額和獎勵

名額 限制30名
報名條件 ① 創作平台的粉絲數量達2,000
② 曾發布5項以上《楓之谷世界》繁中版相關創作

第1名-第5名

每月獎勵

  • 創作者個人營養金 (NTD$30,000/月)
  • 抽獎用 1,600WC

第6名-第20名

每月獎勵

  • 創作者個人營養金 (NTD$10,000/月)
  • 抽獎用 1,600WC

第21名-第30名

每月獎勵

  • 創作者個人WC (33,000WC/月)
  • 抽獎用 1,600WC

創作積分計算標準

影片

  • 長度
    每支時長大於8分鐘
  • 成效門檻
    觀看數達5,000次
  • 基礎積分
    2分
  • 額外積分
    每額外增加5,000次觀看數可獲得1點創作積分

短影音

  • 長度
    不限時長
  • 成效門檻
    觀看數達30,000次
  • 基礎積分
    1分
  • 額外積分
    每額外增加30,000次觀看數可獲得1點創作積分

直播

  • 長度
    每次時長大於1小時
  • 成效門檻
    最高觀眾人數達100
  • 基礎積分
    1分
  • 額外積分
    每額外增加100最高觀眾人數可獲得1點創作積分
獎勵
  1. 單月累積滿10點創作積分,可獲得抽獎用1,600WC (50組)
  2. 每增加10點創作積分,可再額外獲得抽獎用1,600WC (10組)
注意事項
  • 單項創作最高上限可獲得10點創作積分
  • 相同日期的直播僅取成效較高者計算,無法疊加,影片直播日期依照前台網頁顯示日期為主。
  • 每月透過創作積分可獲得的WC上限數量為100組
  • 當月若未累積滿10點創作積分,將無法獲得該月份獎勵
  • 若創作積分相同,Nexon將視實際成效(創作類型排名、觀看數...等),並依照內部評分機制進行排名調整。

重點時程

03/27 ~ 03/31
12:00
04/02 公開
Season2 創作者名單
於公告期限內
提交前月的創作連結
於公告期限內
發送前月達標獎勵
~ 06/30 23:59
重要時程
  • 報名期間:2026/03/27(五)~2026/3/31(二) 12:00
  • Season2名單公開:2026/04/02(四)
  • 創作提交&獎勵發放:每月於Discord專屬頻道另行公告
  • Season2活動結束:2026/06/30(二)
頻道規範
  • 僅限YouTube、Twitch、Instagram
報名創作主題
  • 《楓之谷世界》繁中版所有世界的相關內容
    (須使用《楓之谷世界》繁中版進行影片創作)
報名資格
  • 需為台港澳地區的Nexon會員
  • 創作者年齡限制,需年滿15歲以上(以2026 年 3 月 27 日計算)
  • 參與創作者須擁有台港澳地區之收款帳戶
  • 個人或團體,均可報名參加 (團體需派出一位主要聯絡人)
報名注意事項
  • 報名時需提供與自己真實經營的YouTube、Discord、Instagram頻道
  • 報名時需提供符合資格的創作內容以供審核:
    5項以上《楓之谷世界》相關創作
只要符合上述資格,立即加入我們世界樹創作計畫!
邊玩遊戲還可以獲得WC和現金獎勵哦!
報名者請務必加入Discord!取得最新資訊哦!

創作投稿注意事項

  • 所有創作標題皆須加上指定Hashtag「#世界樹計畫」
  • 所有創作皆須公開標示「※此創作含有《楓之谷世界》的付費宣傳內容」(ex.創作畫面、說明欄、資訊欄等)
  • 所有創作皆須公開標註創作內容含有付費宣傳(若創作平台有此功能)
  • 所有創作內容皆不得包含 1.競品宣傳、2.代儲、送禮 等、3.違反善良風俗 的相關內容
競品宣傳之定義
  1. 發布《楓之谷世界》相關的影片和短影音
    X不得宣傳或推廣競品相關資訊
  2. 進行《楓之谷世界》相關的直播
    O明確結束《楓之谷世界》環節並切換至其他遊戲
    X在遊玩《楓之谷世界》的過程中進行楓之谷IP以外的遊戲宣傳
  3. 非《楓之谷世界》相關的創作
    O不進行任何干涉 (除非嚴重違反法律或社會道德觀感,屆時將另行評估)
  • 所有創作者及創作內容請勿違反「MapleStory Worlds平台營運政策」。
  • 未如期提交資格視同放棄當月獎勵申請,請務必於每月公告期限前提交指定格式資料。
【懲處規範】

為維持創作者之間的公平性,若於本活動網頁計畫進行中發生違規事項,將依照以下標準進行創作者資格變更:

  • 情節輕微者 或 遭所創作之《楓之谷世界》懲處(7天以下) - 警告1次,警告達2次則取消世界樹影音創作者計畫之資格。
  • 情節嚴重者 或 所創作之《楓之谷世界》懲處(超過7天或永久 ) - 直接取消世界樹影音創作者計畫之資格。
    ※若懲處遭撤回、減輕 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則將視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以下情況不列入影片計算】
  • 投稿影片之發布頻道需與報名資料相符(含驗證本人經營許可之跨平台頻道),若發布於非登記管道則不列入計算。
  • 投稿的影片請在收到獎勵前,不得設為付費或私人,請維持公開播放,若查詢不到該影片則不列入計算。
  • 投稿的影片若未使用《楓之谷世界》繁中版畫面進行創作,則該影片不列入計算。
  • 投稿的影片為自製的內容,不能使用他人影片需為本身擁有版權的作品,若查詢屬實則不列入計算。
  • 投稿的影片使用AI輔助創作內容僅限於配音和字幕,若出現其餘AI創作內容皆不列入計算。
!重點留意
投稿內容須為自行創作,或取得於原創作者授權使用,若經他人檢舉侵犯著作權(檢舉者必須提出原創來源舉證) ,
主辦單位將請創作者於三天內提出原創同意證明,始得擁有資格。如創作者無法提出授權,將取消計畫資格,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注意事項
  • 一個帳號(身份)僅限報名一次,若入選後發現有同個身份重覆報名參加,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計畫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勵。
  • 創作者若違反平台或世界規則,經查證屬實後,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計畫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勵。
  • 創作者不得透過影片內容、直播、貼文等方式,以承諾提供與《楓之谷世界》無關的禮品卡(ex.其他遊戲廠商之點數)、優惠券、實體禮物、現金等報酬來招募玩家的行為。
  • 創作者若成功參與計畫 進行創作期間,若將創作內容上傳至 YouTube 等平台或進行直播時,必須依據公平交易委員會的《關於推薦與代言之標示、廣告審查指引》,採用符合各媒體特性的廣告標示。若違反此規定而對公司造成損害,公司可終止其創作者的資格,且創作者必須賠償公司因此所遭受的所有損失。倘衍生任何行政調查及/或行政罰,概由創作者負擔。
  • 創作者不得做出違反平台或各遊戲的營運政策或公告內容明定禁止的行為,經查有違反行為時,公司得停止或解除創作者資格。另外,若經發現創作者有違背現行法令的非法行為時,公司得解除創作者資格並採取法律措施。
  • 創作者之間不得參與以及透過活動互相贈送、獲選虛擬寶物獎勵,一旦發現將會移除得獎資格。
  • 創作者在製作影片、內容或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務時,禁止做出以下行為。經發現存在以下行為時,公司得停止或解除創作者資格。
    1. 裸露等煽情行為、淫穢聊天內容、對未成年者進行淫穢聊天等之淫穢行為。
    2. 使用服務的同時伴隨賭博行為,或對賭博行為及模仿賭博的行為,做出直接或間接參與、支持、宣傳、助長、輔助等行為。
    3. 散佈他人個人資料的行為,以及侵害著作權等侵害他人權利的行為。
    4. 使用其他創作者的帳號或將創作者帳號提供他人使用,以重複參加創作者計畫的活動、領取獎勵等的行為。
    5. 為了維持創作者資格,單純重複使用已上傳過的內容,或重新編輯後再重複上傳的行為。
    6. NEXON(包含子公司及關係企業)的所屬職員或直系親屬(包含配偶)使用本人或他人的帳號申請成為創作者的行為。
    7. 做出有害青少年的情緒健康之行為(過度辱罵、煽情的服裝、不當發言等),及展示對青少年有害的物品、網站等內容。
    8. 針對身心障礙人士/地區/宗教/人種/性別等之歧視及貶低行為。
    9. 其他違反現行法令或違反社會普遍觀念上的道德風俗之行為。
    10. 有損本公司及各項遊戲的形象之行為。
    11. NEXON有權一概收回創作者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勵。
  • 提交創作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或是有具體事證違反參賽規則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計畫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勵。
  • 所有投稿內容著作權利仍歸原作者所有,但創作者須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創作內容及個人肖像,且同意參與主辦單位安排之媒體宣傳規劃,如媒體專訪、新聞報導等文宣用途。
  • 投稿內容請自行保留原始檔。
  •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元,將依該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得獎人,故得獎人須檢附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並依規定填寫繳交相關文件。若中獎金額或獎項所得總額超過(含)新台幣20,001元,依法須繳交獎項價值10%之稅額;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金額獎項之價值,依法扣繳獎項價值20%之稅金且須提供證件、護照影本。若得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與提供領獎資料,即視同無條件放棄得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因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得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 如非本國籍並居留未滿 183 天者及本國籍在台課稅年度未居住滿 183天皆須收 20% 稅金,非本國籍須提供具備收受美金之帳戶。
  • 如得獎人未滿 20 歲,領獎金時須由法定代理人另行於領獎同意書中法定代理人欄位簽名及檢附法定代理人之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方可辦理獎項領取;如逾期未收到得獎人完整兌獎文件之資料,即視同得獎人無條件放棄得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得獎人(或代為領獎之法定代理人)須自行負擔因兌獎所產生之稅金及後續衍生之所有費用。
  • 凡報名者均視為認同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
  • 本活動獎項不得要求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 若以非正常的手段參與活動,將取消其相關權利。
  • Nexon Taiwan之員工不得參加本次計畫。
  • Nexon Taiwan 保有最終修改、變更、解釋活動辦法,以及取消、暫停、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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